规范公务员着装不妨学学香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0:05 红网

  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浙江的全国政协委员叶宏明在自己的提案中呼吁:国家应对公务员的着装标准进行规范,执法人员要有统一制服;其他普通公务员要以正装来表示庄重;在一些特殊的重要场合,中山装、唐装等中国传统服装也可发挥作用。(3月7日《浙江日报》)

  叶委员此番呼吁并非空穴来风。现实生活中,公务员夏季上班穿着T恤、牛仔裤等休闲装,女公务员在上班时光脚穿鞋甚至着超短裙的现象比比皆是,与国家机关严肃的气氛极不协调。就连最高级别的全国“两会”,会场上不得体的着装也随处可见……这些迹象表明,我国公务员目前还没有形成在公共场合严肃着装的意识。为此,叶委员建议,从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机关公务员开始统一着装,并在年终考核中,把不规范着装作为公务员行为举止方面的一个考核内容。

  不可否认,叶委员这个提案颇具建设性。现代社会中,形象识别已成了一个团体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必要条件,服务意识越强,越需要规范地展示自己的形象。

公务员着装和许多职业着装一样,不仅体现了尊敬服务对象的精神,促使公务员容易进入工作状态,而且还有很多文化符号上的意义。有一个例子值得一提,在香港立法会一次例行会议上,前特首董建华先生拒绝回答新当选的一位立法委员的问题,也不与他讨论问题。为什么?因为董建华先生看到这位委员一身T恤、牛仔裤之类的休闲打扮,有悖于讨论严肃和重大问题的气氛和行为准则。

  基于此,近年来不少地方也出台了公务员着装“细则”。比如浙江省档案局规定,公务员上班时不得穿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等

性感衣服,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带的饰物以少为好;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规定,公务员上班时不能穿九分裤、时尚拖鞋等;北京市海淀区文明办也做出规定,凡披头散发、穿吊带
连衣裙
、赤脚上班的公务员,将被禁止进入办公区域。这些“规定”出台后,无一例外都因其缺乏可操作性、不好“认证”而引发热议。

  笔者认为,规范公务员着装很有必要,但框框不必“具体而微”。在当前国情下,除了对那些具有统一执法权限的公务员需要“统一”外,其他的公务员就没必要“整齐划一”。只要从头到脚、从发型到袜子、从西装到领带等各个方面都得体、美观、大方,让人看着顺眼,就没必要制订那么多的“严禁”和“不准”来扼杀其“个性”的张扬。况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或许还会有更多“不适合公务员”的服装问世,与其一味地以“不”来否定某种衣着风格,不如订立个规矩来树立正确的衣着规范。

  在这方面,比内地与国际社会更早接轨的香港,在规范公务员着装方面的一些做法可资我们借鉴。2005年7月,香港向全体公务员发出“合宜的办公室衣着”指引,既列明公务员衣着应配合场合、整齐得体,也规定男职员上班时不应穿拖鞋、凉鞋、背心,女士不应穿拖鞋。更让人称道的是,该“指引”还以例子“指导”公务员的着装,比如出席重要或正式会议、正式招待会时,男士应穿西装、戴领带或结领结,女士需穿外套配裙或西裤等。

  如果我们也能像香港这样将严肃的“规范”轻松化,在倡导和引领中让公务员们从心底里明白“该怎么穿、该穿什么”,那些不规范的着装行为才能寿终正寝,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也才能更有活力和激情。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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