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将3月4日设为国家烈士纪念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2:26 江南时报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 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军区副政委陈章元提出“关于建立公祭人民英烈制度的建议”,指出每年的3月4日应确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在这一天举行公祭人民英烈活动。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或阵亡将士纪念日等类似纪念日。

  苏联将6月22日定为“德国入侵苏联纪念日”。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仍保留这一纪念日。美国将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定为“阵亡将士纪念日”,将12月7日定为“国难日”。此外,印度、加拿大、韩国等国也都有自己的烈士纪念日。

  陈章元说:“自1840年以来,在中华民族为反抗外敌入侵而进行的历次自卫战争中,牺牲的先烈可以用千千万万来计数。”

  他说,中国应尽快建立公祭人民英烈制度,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并在这一天举行公祭人民英烈活动,缅怀英烈,这有利于激发全民族的革命英雄主义和牺牲奉献精神。

  陈章元说:“纪念日的具体选择,应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

  陈章元建议纪念日定在每年的3月4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之后,组织

人大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公祭人民英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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