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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谁来关心“留守儿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3:07 城市晚报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84.6%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有少数甚至是独自一人生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汪晓村举着一份调查报告,这样问新华社记者:“现在,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了,可是又有多少人关注他们因为外出打工而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亲生骨肉?”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们,围绕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农村孩子进城难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了解,目前我国进城的农民工1.5亿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已达2290万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将在未来几年继续呈较大规模的上升趋势。 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规律和趋势。但由于农民工经济能力的限制和现行的一些社会管理制度,如户籍管理、教育衔接等的不配套,目前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 “尽管许多城市建了不少民工子弟学校,但数量还远远不够。杭州、宁波等浙江绝大多数城市的中小学,已对农民工子女开放,但往往到了最后,学校已无力接纳农民工子女。”奉化市萧王庙镇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代表说。 “留守儿童”现状不容乐观 在浙江工业大学工作的汪晓村代表此次前来,带来了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有69.8%的监护人表示“很少与孩子谈心”,只有11.3%的留守儿童表示“有烦恼的时候和照顾我的人说说”。在教育态度方面,有70.8%的隔代亲人及73.1%的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很少管”。“这说明‘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委托监护人难以尽到对孩子的全面教育责任。” 与此同时,父母不在身边,一些“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长期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支撑,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另外,“留守儿童”也容易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人身伤害。 社会各界都关心“留守儿童” 他认为,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核心问题是农民工的经济支付能力和基本生活条件问题。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待遇。使农民工逐步具备带上子女进城的能力,以从根本上解决父母和子女分离的问题。 其次是要加快社会管理制度,尤其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汪晓村说。 任继长则呼吁加强对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政策研究。《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只有在其户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教育。因此,目前还有多数城市规定,外出务工者如果带孩子进城就读,要缴纳一定的借读费和学杂费,许多无力负担的农民工只好把孩子送回农村。面对“留守儿童”这一新的实际问题,国家应该研究和制定更有利于《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的政策,实行义务教育经费的有效转移,取消城市的借读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基层代表傅企平则呼吁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实施的监督力度。他说,修订后的法律将在2007年6月1日实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记者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