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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光代表建议修订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7:4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张庆水 王芳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民政局局长刘希光代表认为,已实施了四年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亟待修订,并提出了修订建议。 刘希光代表说,由于该条例对“中学”的界定不够明晰,造成一些中专、职高周边的网吧管理无据可依。为此,他提出,“中学”一词在重新修订时,是否应较明确改为“中学,包括普通初、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他说:“中专、技校、职高这类学校的学生多为初中毕业后入校的学生,他们与普通初、高中学校的学生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方面,从年龄上来讲大都属于未成年人,因此这类学校理应被划分到‘中学’的范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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