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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应引起重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9: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高风、熊争艳、刘云伶) “理应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排头兵的中央企业,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却有些让人担忧。”两会期间,一些长期关注安全生产的代表委员指出,各级政府部门在加大“关小”力度的同时,应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重视。 代表委员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当成为安全生产的模范和表率。但目前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存在一些差距。2006年中央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49起,死亡223人,同比上升75%和33.5%。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2起重大事故,均发生在中央企业。前几年也有几家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也发生了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曾经进过矿、下过井的谢广祥委员说,国有大中型企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摆不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忽视、放松安全生产。二是存在着工作力度层层衰减问题,企业安全生产体制不健全,责任制不严密,“末梢神经”不通。一些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滑坡、现场混乱。三是教育培训滞后,特别是农民工比例大的建筑施工行业培训工作薄弱。四是存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现象。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认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施重点监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于建筑施工、煤炭、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几类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这些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等,紧紧盯住不放,密切关注企业安全生产动向。 苏晓云委员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破除由于“国家队”企业规格高、规模大而可能产生的“不敢管”心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随时发现问题、严厉督促其整改落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肖建章委员说,“国家队”企业更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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