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敬一丹建议立法规范网络慈善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5: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孙颖)全国政协委员敬一丹非常关注民间公益组织,尤其是网络慈善组织。“现在许多人热衷于参与慈善事业,不少人通过网络联合在一起帮弱助贫。”敬一丹说。现行法律中关于民间组织和慈善方面的法律严重不足,很多公益活动无法可依,出现法律纠纷时无法保证民间公益组织权益,如商标法中就没有关于民间公益组织品牌保护的条款和分类。

  敬一丹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慈善方面的立法工作,推动民间公益组织的快速发展,规范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

  首先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明确民间公益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比如说将民建慈善网络组织统一由某个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其人事安排、注册资金和运行经费等由这些组织来自行解决。政府部门制定申请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办法,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实现监督、监察、评估、

审计、执法等职能。

  其次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制定法律,保障民间公益组织的权益。加强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制度建设,利用网络和媒体力量,利用

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全公开的财务数据公示制度,增强民众对慈善组织的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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