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公益诉讼打了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0:03 新晚报

  本报记者 胡 玥

  有人说他较真,有人说他超前。在水、电、气、热价格听证会上,常见他仗义执言;在对簿行业巨头的法庭上,又见他据理力争。这个名叫刘天晓的普通市民还被誉为义务打假英雄、公益诉讼第一人。但一场投诉铁路部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一打就是两年,耗费了他大量的精力和金钱,案子却被拖进僵局,他希望通过社会关注,将哈尔滨市公益诉讼第一案进行到底。

  2005年4月,刘天晓与妻子每人花49元买了张从哈尔滨到牡丹江的N1次新空调硬座快速列车车票,进入站台后刘天晓发现,这并不是被俗称为“子弹头”的豪华快速列车,而是混编的普通列车,途中车内一直没有开空调。直到旅途过半,刘天晓与妻子忍受不了冷意,要求乘务员打开空调,但乘务员只开了暖风。买了高价票却没有享受到承诺的服务,刘天晓意识到铁路部门是在侵害列车上100余位旅客的权益。他先后询问列车长和段长热线,都没有得到答复。随后他来到市消协投诉,消协认为铁路部门违背了《消法》,应该对车上的旅客进行道歉和赔偿,却遭到铁路部门拒绝,调解失败。同年7月,刘天晓将此事诉讼到哈铁运输法院,只身一人与“铁老大”对簿公堂。

  2005年12月,哈铁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天晓败诉。这段时间,铁路部门曾希望和解,家人也劝他放弃,但都被他拒绝,他日以继夜地搜集材料,无数次往返法院,仅交通费用就花费过千,远远超过诉讼双倍赔偿的196元车票款。2006年3月,刘天晓再次诉讼到哈尔滨铁路运输中院,4个月后,再次败诉。根据法律程序,如果他再次提出诉讼,将由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刘天晓自信地说:“摆脱了铁路部门的庇护,胜算的把握很大。”但是过去了大半年,哈铁运输中院迟迟不进行审议听证,让刘天晓无法上诉到省高院。已经习惯了一拖、二磨、三不理“模式”的刘天晓深知公益维权的道路任重道远,他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公益诉讼,加入志愿维权的行列,让消费者的权威不再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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