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下月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0:56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陈程)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4月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全面上调,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目前的每月252元上调到每月300元。

  据了解,哈尔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以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为原则。去年,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继上调,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59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245元,目前哈尔滨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仅为每月252元,相对较低。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测算,2005年哈尔滨市职工平均工资比2004年增长了18.24%,按照同样的增长幅度测算,哈尔滨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应该增加46元。

  为此,经省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从今年4月起全面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月252元上调到每月300元。阿城区、呼兰区、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方正县、依兰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延寿县、通河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65元到175元不等,统一上调到每月18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发给的医疗补助金、住院予以报销的医疗费、生育补助金、失业人员死亡供养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也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为基数做相应调整。

  据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市区有8.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仅去年一年,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就增加4.4万人,并轨企业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失业保险达5.85万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9亿元,有力配合了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改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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