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牧村委员:公民应有权参与环境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1:50 北京晨报

  关牧村委员

  晨报讯(记者 王大鹏)“环境是共有的财产,每个公民都有权以个人、团体、组织等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的环境事务。”昨天,作为环境文化大使的全国政协委员关牧村提出了一份“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的提案。她说,我国在环境侵权的公益诉讼制度上还存在空白,使得群众往往找不到合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进而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的高发。

  她提出,“环境为全体公民的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污染和破坏。”为了合理保护和支配这种共有财产,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而“公民应有权以个人、团体、组织等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的环境事务。法律应规定和保护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诉讼权,公民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提出控告和检举,并有权对有关政府部门的环境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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