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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闽首例死刑案石狮宣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2:5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通讯员 康志强 本报讯 昨日上午,泉州市中级法院受最高法院委托,在石狮市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对故意杀人犯李某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据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这是最高法院今年元月1日起收回死刑核准权后,福建省首例由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案。 李某,男,安溪人,今年29岁,案发前是石狮市某饰品工艺有限公司驾驶员,因与同事蒋某生怨怀恨在心,于2005年12月7日凌晨,点火烧死蒋某、王某夫妇(详见本报2006年1月5日相关报道)。 泉州中院认为,李某蓄意报复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案经福建省高级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福建省高级法院依法定程序,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泉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案件回放 深夜泼油入室 点火烧死夫妇俩 2005年12月7日凌晨,“轰———”的一声过后,石狮市宝盖镇后宅村一民房起火,租住在此的河南南阳人蒋某、王某夫妻二人被当场烧死。死者蒋某夫妇生前在宝盖镇后宅村某饰品工艺厂做工,妻子王某任包装车间主管,丈夫蒋某为驾驶员兼内务。 同年12月21日,警方获悉:案发当日凌晨4时许,有人在现场附近某五金厂宿舍,看见墙角蹲着一男子,此人头戴猴帽,身旁放着两个装有东西的编织袋,与案发现场遗留物特征相符。该人体貌特征酷似死者同厂另一名司机李某。当晚8时许,李某被抓获。 经审讯,李某交代:他与蒋某同在一家工厂当驾驶员,因自认厂里分工不均,且蒋某有时对他大声吆喝,便心生不满。案发当晚,李某用塑料桶装上汽油,放在编织袋内,趁蒋某夫妇熟睡时,将汽油倒入屋内,点火引燃。 □相关链接 最高法院今年起 收回死刑核准权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据此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过去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一律予以废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