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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主犯王又曾被台检方求刑3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4:58 东方早报
台湾力霸金融弊案侦查终结,包括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和王金世英夫妇在内共107人被起诉。其中王又曾以“不法所得”超过730亿元新台币,被台北地检署求刑30年、并求处罚金17.1亿元新台币。 107人被以数罪起诉 早报记者昨日下午电话联络台北地检署时,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正在召开记者会介绍力霸金融弊案侦查结果。 起诉书显示,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和其妻子、子女、亲友、干部共107人因涉嫌掏空力霸集团资产600亿元新台币并向其他金融机构诈贷131亿元新台币以及内线交易,被以数罪起诉。 其中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被指“巧取豪夺,不法所得逾730亿元”,因此被求刑30年、并求处罚金17.1亿元新台币。 王又曾的妻子亲属8人中,王金世英被求刑28年、并求处罚金7.1亿元新台币;王令一、王令台被求刑28年,王令侨被求刑16年,王事展被求刑15年,王令楣被求刑13年,王令可被求刑8年,上述6人还被求处罚金5亿元新台币;王令兴被求刑6年。 王又曾的亲信和重要干部34人,分别被求处3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基层人员45人被请从轻处理,19人被请酌情处理。 640页起诉书创纪录 台北地检署的新闻稿显示,力霸金融弊案的起诉创下台湾检察机关多项纪录。起诉书多达940页,为检察机关有史以来页数最多;被告达107人,为单一掏空金融机构经济犯罪起诉书列名被告最多的案件;掏空金融机构以及向其他金融机构诈贷金额达约731亿元新台币,为历史上犯罪所得最多的金额;单一金融经济案件限制出境人数93人,为最多人数;单一金融经济案件羁押人数13人,也为最多。 据林锦村介绍,为了侦查力霸金融弊案,台北地检署动用了侦查人力4292人次、传唤或约谈涉案关系人1105人次,共扣得证据162大箱、9台电脑主机,也是台湾历史上没有的。 主犯尚被拘留美国 林锦村表示,虽然力霸金融弊案的主犯王又曾和王金世英尚未到案,但“因犯罪事实极为明确”,所以并不妨碍被提起公诉。力霸金融弊案发时,王又曾和王金世英夫妇逃到美国,台北地检署于1月15日正式发布时效长达25年的通缉令,捉拿王又曾和王金世英。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又曾的移民听证日期排在美国西部时间3月13日上午8点(北京时间14日凌晨零点),届时将讨论王又曾的去留。而台湾检察机构的“缉王小组”可望在这个听证会上,以美方证人的角色,提出王又曾应该被递解出境甚至遣返回台湾的具体事证。 早报记者殷玉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