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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昨审议物权法及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了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王兆国就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私有财产,征收补偿等物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目前的草案共5编、19章、247条。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作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法立法必要性和出台时机、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等。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08年1月选出。

  盛华仁还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并具体介绍了应选代表名额、选举方式、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选举的组织工作、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程序、代表的辞职和补选等方面的内容。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许嘉璐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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