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户籍改革取消城乡户口差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5:48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原蔚) 近日,太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发改委、市公安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一举改变实行了50多年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

  太原市现行的户籍制度主要是依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户籍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所有外地户口进入省城均实行计划指标控制。这些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控制城市人口的过快增长、满足城市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时也限制了人们的自由迁徙,降低了城市对资金和人才的吸引力,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太原市对户籍政策先后进行过两次较大的调整。一是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对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实行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放宽直接投资经商者、兴办实业者、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等六类人员来太原市落户的条件。但总体上,仍存在门槛过高、受计划指标限制等问题。

  去年,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新太原的战略决策,明确了户籍开放总体思路: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方式,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和投资者参与省城经济建设。

  新通过的《意见》提出了全市范围内户口准入、城乡统一实行“居民户口”管理、具备条件准予落户等九项户籍改革新举措。有关人士指出,在全市范围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通称“居民户口”,还只是称谓发生变化,有关配套政策和改革措施未出台前,涉及户口性质问题仍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对迁往市外的户口,如外地或本人要求注明户口性质,应按历史记录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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