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班女同胞没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5: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是一年一度的“三八”国际妇女节,成都各大写字楼里仍然闪动着不少女员工工作的身影。在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妇女节是法定假日,妇女放假半天。对这一规定,记者发现成都市许多单位并未执行,近七成的职场女性并不知道三八节要放假。

  妇女过节跟平时没区别

  “也许妇女节没有其他节日重要,所以不放假吧。”昨日中午,记者在成都春熙路街头对100名女性朋友进行了随机采访。调查发现,近七成的职场女性并不知道三八节要放假。多数女性并不知道妇女节和劳动节、国庆节一样属于法定假日,对规定的半天假期更是模糊地认为“是单位给的福利”。

  咋不放假单位会有亏损?

  调查发现,由于现代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增高,女性员工在各公司、单位已占据了重要位置,因此,部分公司为了效益,并没有在妇女节这一天对女性员工实行放假。“我们公司女员工比男员工还要多,最近项目又这么多,要放假的话,公司会有损失……”对于是否放假的问题,某单位的人事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对女员工会有小小的“补偿”:晚上请女员工去某高档酒楼吃饭。

  法律规定三八节没加班费

  三八节虽然是法定假日,但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这一天加班的女同胞大多没在单位领到加班工资。对此,成都力点律师事务所李凡律师给出了法律上的解释,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女职工在三八节放假半天。按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关于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我真希望在三月八日这天能好好地歇一歇,真正过个节!”昨天的街头走访中,蓉城不少职场女性这样感慨。 记者徐洁莹郑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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