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称各地起刑点不同易致犯罪积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柳建云、唐迎春、谢绮珊、黄楚慧、徐锋、秦晖、赵琳琳) 同样盗窃1500元,在粤北构成犯罪,但在珠三角就不构成犯罪,盗窃罪起刑点不统一导致不法分子流向中心城市作案。来自佛山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润荛向大会提交建议,将盗窃罪的起刑点统一为1000元,防止部分地区犯罪活动积聚。

  关润荛在建议中说,在广东,盗窃罪起刑标准分为三类地区:一类2000元为起点、二类1500元为起点、三类1000元为起点。“这在客观上加剧了部分地区刑事案件高发的情势。”

  来自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的林文代表介绍说,盗窃起刑点不同是历史形成的,现在是时候研究统一了。林文介绍,广东以前也按三类地区规定抢夺罪的起刑点,但近两年,广东已经将抢夺罪的起刑点统一为500元,“这对广州等城市打击抢夺罪作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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