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7:4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记者孙春英 柴黎)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今天表示,2007年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引导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对于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落户。”武冬立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

  据介绍,2006年上海、重庆等地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于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

社会保险、住房贷款、
购车
挂牌、汽车驾照、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实行市民待遇。广东省东莞市制定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并批准160名荣获“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流动人口在该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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