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团代表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9:14 天津日报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王宏 王立文 武志成)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昨天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代表们在审议中踊跃发言,会议气氛十分热烈。大家对《物权法(草案)》的制定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表示赞同《物权法(草案)》。

  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物权法(草案)》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的制定,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物权法(草案)》,既有利于明确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范围、加强对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保护,也有利于明确私有财产的范围、依法对私有财产给予保护、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明确并保护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代表们认为,《物权法(草案)》经过七次审议修改,这次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和采纳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全面准确地体现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物权法(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物权法的中国特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凝聚了集体的智慧,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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