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卓委员建议--尽快出台高中贫困生资助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0:10 河北日报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霍晓丽)如何解除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张卓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出台统一的对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办法。

  普通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学生要承担一定的学习费用,主要有学费(含择校费)、寄宿生住宿费、课本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从河北省的情况来看,根据以上项目和标准测算,普通高中一年的求学费用最低约为2000元。张卓委员说,由于许多地方经济还不发达,在孩子进入高中阶段,突然增加的学习费用使许多家庭感到难以承担。据统计,我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约为25.1万人,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7.45%。

  张卓委员指出,目前,我国对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都已相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只有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尚属空白,全国还没有制定出台统一的对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办法。各地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主要通过政府资助、学校减免、社会救助等方式进行。由于政策不健全,力度不够,难以达到良好效果。随着普及高中段教育目标的日益临近,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问题将愈发突出。

  他建议,应建立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分项目、按比例”共同分担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中央负责向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助学金和奖学金;省、市政府按照以省为主的原则分担补助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县级政府和学校分担减免贫困家庭寄宿生住宿费。应仿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专项资金的下拨方式,在省、市、县分别建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确保资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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