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在押被告共11人 今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0:4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力霸金融弊案,台北地检署昨天侦查终结,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等107人被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嫌起诉。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表示,全案将在今天中午前移审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将在开庭后决定在押被告是否继续羁押。

  据报道,力霸案在押被告共有11人,王家成员包括友联产险总经理王事展、亚太固网副总经理王令一、力霸公司副董事长王令台及嘉食化公司董事王令侨。另外还有力霸公司会计处长王金章、力霸公司董事李政家、嘉食化财务协理曾武彦、力华票券业务经理吴国祯、力华票券总经理陈义里、中华商银太原路分行经理陈文栋与亚太固网财务处副总经理陈明海等人。

  据了解,依案件审理程序,法院须在收到检方移审卷证后立即分案审理,并开庭审理在押被告是否还有羁押必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