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脸上有大疤痕不得当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1:45 青年时报

  据《北京晚报》 经过重新修订,《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日前公布,有较大疤痕(3×3厘米)、色痣等面部缺陷的人员将被排除在教师行列之外,各类急性肝炎和肝硬化也不能执教鞭。检查标准同时规定,无论“大小三阳”只要转氨酶正常并排除肝硬化就可以当老师,只是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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