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朋友给法官写信“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4:1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苗东)17岁的小兰(化名)盗取了韩国朋友小金(化名)银行卡2万余元,而韩国朋友却给法官写信替她“求情”。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对小兰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17岁的小兰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23岁的韩国青年小金,两人很快发展成了好朋友。2006年8月22日,在帮小金搬家时,小兰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白色塑料盒,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张信用卡,而密码就标在卡中夹着的一张纸上。小兰将信用卡塞进自己的包里,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帮忙搬这搬那。

  此后小兰多次在朝阳区、海淀区的ATM机上盗取现金1.8万余元,并在海淀区中关村“迪信通”刷卡消费2360元,共造成损失2万余元。不久之后,小兰再次接到了小金的电话,约她在某影院门口见面,小兰欣然前往。但在影院门口,她发现在那里等候她的还有派出所民警。

  在法庭上,当法官把小金写给法庭的信一字一句地念给小兰听时,她泣不成声。信中这样写道:“我只身一人在国外,把小兰当做自己最信赖的女友,但她却欺骗了我,我感到很受伤害,但还是请求法庭考虑她那么年轻,她的家人又已经把钱退还给我,就再给她一次机会吧。”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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