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体私人物权平等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5:00 新民晚报

  本报北京今日电(特派记者江山郑裕利)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公众瞩目的物权法草案。

  吴敬琏委员在小组讨论中说,物权法草案起草至今已经有13年了,期间向社会全文公布,征集了来自各方的意见1万多条,还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经过无数次的修改,草案已比较成熟完善,体现了广泛的民意。“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是这部法律的核心所在。”

  张志凯委员认为,物权法是经济发展的象征,改革开放以来国力大增是物权法出台的基础,这也是对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高度肯定。制定物权法有利于团结社会一切力量,并使社会财富能最大限度地得到运用和保护。他对物权法(草案)中有关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实施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的提法表示赞同,但建议对其中的“公共利益”和“合理补偿”作出明确的界定,以便今后能准确执法。

  袁立本委员指出,

物权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正在走向成熟。对国家、集体、私人物权的平等保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物权法(草案)对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符合当前我国国资流失和保护情况的现实。

  赵宇梓委员表示,制定实施物权法,对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积极性等,都有很多好处;同时,对进一步引进外资,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具有重要意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