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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称新税法将促成台商投资区产业结构调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20:53 东南卫视
今天上午,福建省人大代表团就《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分组讨论。代表们对两法草案表示赞同和肯定的同时,还建议,诸如厦门等经济特区和台商密集投资区要充分运用新税法实施的过渡期,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最大程度地保护外资企业,尤其是台商投资大陆的积极性。 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林兆枢表示,要让经济特区在继续引进外资企业,特别是华商企业方面,能够给予更多的过渡措施,来体现对他们的适当照顾,更好地吸引侨胞及港澳台同胞参与我们特区建设。 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苏文金指出,因为当年在设定台商投资区的时候,国务院的批文是写着台商投资区是享受经济特区的待遇,所以我们希望在过渡期中,台商投资区能够享受15%的税率以吸引更多的台商台资企业到厦门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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