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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华委员:须尽快制定长江流域专门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姚润丰、张景勇) 部分中小支流干枯,部分支流水的功能大幅度减弱,人均水资源拥有量趋于下降,生态环境日益脆弱,特别是长江流域有59座城市存在不同情形的缺水情况……面对这些令人惊心的事实和数字,全国政协委员、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金义华建议,尽快制定一部长江流域专门法律来统领长江水资源和河流开发活动,保障流域水资源和河流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 金义华提出,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因素。长江流域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总体上存在着“水多为患、水少为患、水差为患”的现象,科学利用长江水资源正面临着缺水日益严重和流域水土资源开发十分活跃这两大难题。 “国家重大工程如南水北调工程、三峡工程、长江口整治工程,以及金沙江和部分支流上游水电开发活动,在相当程度上会改变长江流域水资源配置的格局。每一项重大工程都会给长江流域带来新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一旦出现失误,就可能造成难以逆转的影响。”金义华说。 金义华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的涉水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全国水资源状况做出的一般性规定,具有很强的行业特点,不能有效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和行业开发利用河流水资源的关系,不能有效解决长江流域河流开发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导致出现某些部门主张自身利益而影响河流合理开发的现象。 为此,金义华建议,尽快制定长江流域专门法律来科学利用长江水资源,协调处理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防洪、水电、航运、灌溉、取水、生态等方面的矛盾,使母亲河能够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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