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将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0:38 新京报

  国家电监委网站上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居民用电将与国家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昨日在网上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将是第一次居民签用电合同,此前,国家只对商业、工业等用户签订过供用电合同。

  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国家第一次与居民签订供用电合同,此前只对商业、工业等用户签订过供用电合同。本次公开征求时间为10天。

  签订合同对居民有什么好处呢?这位负责人称,合同能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普通居民不知道电力部门应该尽哪些义务,而合同上就写得很明明白白,居民可以明白用电,知道自己享受哪些权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电力部门来说,也是一件好事,签了合同后,每块电表所对应的人是确定的,也方便电力部门收取电费。至于何时开始实施,这位负责人称,要等国家电监委下发通知后才知道。

  《长江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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