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将有统一居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0:40 新京报

  公安部下发通知,试行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警协管流动人口模式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 8日,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表示,今年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将修订租房治安管理规定

  “公安部在认真总结浙江、江西、贵州三地公安机关经验的基础上,已制定下发了《公安部关于试行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协管流动人口警务模式的通知》。”武冬立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从今年起,公安机关探索建立流入地、流出地警务协作机制,在经济比较发达和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地区,开展由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公安机关,协助管理本地流出人口的试点工作。

  武冬立表示,今年各地公安机关将推行“以房管人、人房一致”的做法,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措施,修订《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优秀农民工可优先落户

  据透露,2006年,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等地相继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还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浙江、福建和山东烟台、东营以及湖南长沙、衡阳、邵阳等地公安机关在社区设置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点,配备和充实了专职或兼职协管员。

  “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引导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对于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落户。”武冬立说,今年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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