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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两家医院获准“移植器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1:05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龚南红 记者 董艳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哈医大第二医院、哈医大第一医院被卫生部确定为黑龙江省首批获准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 据了解,经卫生部审批,黑龙江省首批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开展心脏、肺脏、肾脏移植技术的指定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肝脏移植技术的指定 医院,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再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申请器官移植执业资格初审的医师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执业地点为三级甲等医院等多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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