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利息税保护公众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2:0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包括知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2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被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许多委员所关注。

  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王超斌委员认为,考虑到目前通货膨胀和征收利息税的因素,实际上的银行存款利率已经成为负数。因此,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应当取消利息税。

  参与联名提案的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委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少数银行存款大户来说,利息税的征收对其影响其实并不大,但是对于很多中低收入者来说却很敏感,也的确触及到了他们的实际利益。

  秦晓说,当时国家征收利息税的初衷是为了压缩银行存款,扩大消费,同时抑制正在出现的通货紧缩趋势。但是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经济早已走出通缩,所以继续征收利息税已经不那么必要了。

  “个人的税收项目还是应该合并到所得税中去征收,单独征税的项目应该逐步减少。”秦晓认为,尽管取消征收利息税的确会使税收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税收的宗旨之一就是进行二次分配,实现公平,因此“税收数额的极大化并非征税的唯一目的”。

  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委员说,对于一些存款数额不大、金融资产不多、不愿意承受较高金融风险的普通公众来说,更愿意把钱放在银行,因此利息税的征收对他们的影响确实比较大。

  吴敬琏委员也表示,征收利息税实际上并没有实现控制储蓄率增长的目标,扩大内需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我国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征收,税率为20%。在此之前,我国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连续近两年时间出现了下降趋势,储蓄存款余额则在国家连续7次降低银行利息的情况下,依然持续增长,这直接导致了利息税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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