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政避免“变相择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2: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人就读片区小学……昨天厦门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样一些新政策,以有效避免目前存在的通过寄户、挂户、临时租房、购二手房等手段“变相择校”的潜规则。

  【政策·背景】

  本地生变相择校

  寄挂户临时租房

  厦门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陈江汉昨日表示,由于对良好小学教育资源的需求,在过往的招生中,很多人通过寄户、挂户、临时租房、购二手房等手段来择校。岛内很多省级示范小学为缓解招生压力,保护真正片区学生的利益,采取了一些措施,自定了一些招生“潜规则”。

  明确招生对象

  破解择校“潜规则”

  为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使各级各类学校能摸清片区内生源,准确制定招生计划,保证片区内适龄儿童和持有“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厦门教育部门决定,今年秋季小学的招生工作意见中,实事求是将一些学校的“潜规则”,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后公开,进一步明确小学服务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引导广大家长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理性地到实际居住片区内的学校就学。

  【政策·解读】

  一套房产只能

  一人读片区小学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今后小学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

  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人就读片区小学;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就读片区内的小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实际居住房屋系租住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由市土地房产局出具的证明和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同一套住房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就读片区内的小学。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达6年以上(含6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新闻链接

  农民工子女身份

  认定程序将简化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宣布来厦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身份认定程序,将被进一步简化。

  今年试行发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制度,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将领到“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读公办校的凭此减免借读费。8月5日前将对要求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进行身份确认,并发放“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

  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身份认定程序被进一步简化。厦门市府办作出新规定,凡具有农村户籍、持有在厦暂住证和与在厦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外来员工子女,认定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新规定与原来的区别在于,不再要求合同经劳动主管部门证明和缴交社会保险证明,并扩大到经商的农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