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同命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3: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赵鹏)坐同一辆车遇到车祸,城镇户口的遇难者家属得到了14万元赔偿,而农村户口的遇难者家属,只领到了区区3万元的赔偿款,农村人就只是泥身吗?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李玉玲呼吁尽快确定一个全国人民统一适用的死亡赔偿标准。

  李玉玲说,以2005年标准计算,两者人身损害后所能得到的死亡赔偿金,像四川差9.8万元,湖北差11万元,湖南差13万元,江苏差14万元等。这种情况,既有违宪法中公民人人平等的规定,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此她建议,人身损害赔偿应实行“同命同价”。

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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