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规范婚姻登记保护当事人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4: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唐斯佳) 婚姻登记结婚、离婚没有分室设置,强行有偿服务仍未杜绝……今后,广西要进一步抓好全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争取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地级市城区一级婚姻登记场所符合规范化要求。这是记者在3月9日召开的全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会议上获悉的。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人员说,目前,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登记机关环境简陋,场所拥挤,结婚、离婚没有分室设置,没有配备档案室和档案柜。一些地方的强行有偿服务现象仍未完全杜绝,有些登记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地督察,共同解决创建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登记服务上新水平。

  今后5年,我区要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三江、融水、苍梧等未实行集中登记的地方,要实行集中登记。对于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既可以由县民政局在乡镇设点登记或巡回登记,也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登记。

  “

十一五”期间,全区要争取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地级市城区一级婚姻登记场所符合规范化要求,全面推行结婚登记、
离婚
登记场所分离,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相对独立的登记空间,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各地要利用婚姻登记这一平台,开展婚前体检、优生优育、家庭和睦等宣传教育,开展婚姻健康咨询,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政府颁证大厅,推行免费颁证制度,通过政府主办集体婚礼等多种形式,引导当事人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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