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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从源头治理民生领域商业贿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4:55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郑燕峰 董伟 刘声 商业贿赂是助推房价虚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现在不知有多少人要在一生最美好的时光,为购房而沉沦于“苦役”?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委员说,依据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阶段的消费结构变动规律,居民住房消费支出一般占到家庭收入比重的15%~30%,超过30%的家庭即存在着过度负担。 “调查表明,目前31.8%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郭松海委员认为,为稳定房价,政府应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合理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像北京、南京、青岛等房价收入比超过10倍的城市,限价商品房比例应达到30%至40%。 “有关部委明文要求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经济适用房,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地方经济适用房占全年竣工住房面积不足6%,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这离国家要求还远着呢。”郭松海委员说:“经济适用房审批管理中存在不少漏洞,导致原本强调保障功能、意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却大量流入富人手中。” “商业贿赂是助推房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因素。”郭松海委员认为,当前房地产领域可谓商业贿赂重灾区。“有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成为了利益共同体,揭开房地产领域的商业贿赂肯定是触目惊心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建设部去年9月在北京联合公布全国建设系统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曾向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行贿的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重要案件。2005年3月,毕玉玺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另外,像四川南充“大都会案”查处了涉及市级领导及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16人。安庆“大园小区案”查处涉及规划、物价、人防、建设、房产等部门的各级干部18人。 房地产市场的腐败景象触目惊心 “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几乎都与房地产领域腐败有关。”郭松海委员说,房地产市场的“腐败板块”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图景。 比如土地市场的假招标、假挂牌、假拍卖、真协议;市场交易中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价格会直线飙升,而土地用途变更的权力掌握在土地规划领导小组手中,但实际决定权又往往由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说了算。 又如,因目前规划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随意变更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一个中等项目容积率提高零点几个百分点,就会增加数千万元的收入;神奇的手,可谓点“石”成金。 今年1月24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说,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较为突出。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相当严重,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2006年1月~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08件,占同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6.31%。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说:“这说明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非常艰巨。” 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建设系统发现并查处的148件经济案件中,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 怎能用老百姓供房血汗钱给商业贿赂埋单? 房地产领域腐败为何高发?郭松海委员认为,重要原因是与制度缺陷有关,还有惩罚机制缺位。在很多情况下,开发商寻租于主管部门,就能基本满足要求,贪官权力托市,与开发商一拍即合,结成利益共同体。 “怎能用老百姓供房血汗钱给商业贿赂埋单呢?”郭松海委员建议从3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杜绝和防范各种商业贿赂的腐败行为。“第一,要健全监督机制,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他认为,如果不对行政权力予以制衡,商人的唯利是图和“审批权力”的结合,必然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导致腐败滋生。 郭委员具体解释,例如要强化公众对房地产开发实施的监督;加快规划审批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二,实行项目审批责任制。”郭松海指出,现在一些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名为公开招标,暗地里却是一套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在一些权力部门间暗自潜行。“应切实落实责任制,谁允许规划指标不完全的项目上市交易,谁私自更改指标,就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第三,建立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尽量防止腐败行为。”郭委员建议,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规划要办事公开,土地审批、城市拆迁、房屋开发整个程序等都要公开,实行公开招投标,把整个工程暴露在群众的视线中,缩小不良操作空间。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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