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中小学检查评估要严格控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教育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控制对中小学校开展检查评估的项目和次数,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必须统筹安排,改进方式,减少次数。

  针对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的检查评估“名头”多、次数繁的问题,教育部明确指出,只有法规规定的具有学校管理权限的部门才能进校进行检查,并且,检查、评估的项目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学校可以拒绝接受检查评估。

  此外,教育部要求各地建立检查评估年度审定制度,除对学校的一些应急性的检查评估外,凡次年需要进行的检查评估项目,均要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审定。检查评估项目经审定后,不得再随意增加项目或次数。对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的检查评估,应予以取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部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改革创新检查评估的手段,逐步建立中小学校电子信息档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媒介,实现资源共享,缩短在学校检查评估的时间,提高检查评估的效率。

  核算培养成本后大学收费不提高

  我国正在核算高校学生人均培养成本,并将以此为依据,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核算后的成本会比目前高,因为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但是,不会让老百姓再加负担,大学收费不再提高。”

  我国高校现行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从2001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每年都专门发出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今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将成倍增长。”周济说,“目前的投入水平,还不能适应办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的要求。”

  加强“两基”督察 发现作假一票否决

  教育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内蒙古、黑龙江、江西等17个省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省级实现“两基”情况的全面督导检查,着重检查困难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状况,发现作假,“一票否决”。教育部指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督导检查的重点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教育部明确要求,推进“两基”工作,反对不切实际地赶进度、压指标,严禁弄虚作假。各地不准以迎检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重大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

  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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