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离婚不离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5:40 都市快报

  ■一周婚姻观察(3.1-3.8)记 者 岳海智

  他们商量好,离婚后先住在一起

  3月5日上午10:30,江干区婚姻登记处,一位满头白发的大妈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中年男子,表情轻松。

  “请问,复婚办办要多长时间?”大妈问。

  “是你自己?还是……”工作人员问。

  “不是,是我儿子。”老人指了指身后的男子,“我这两年都不在杭州住,我把房子出租掉,到昌化乡下去住了。”没等工作人员说话,老人就滔滔不绝说起来,语速极快。

  “去年夏天,他们给我打电话,说要办离婚,媳妇说,日子没法过了。我说,等我春节回来再说,就把这事搁了下来。

  “哪里想到,等我回到杭州,他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是去年10月办的。我问他们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媳妇说,她不能再拖了。

  “既然离了,我也没办法,就依他们吧。他们商量好,离婚后先住在一起,媳妇说是为照顾8岁孩子。等我回来了,她就搬走,我来照顾孙子。

  “等我回来后,怎么看她也没离开的意思。所以我今天想问问怎么办复婚。要是方便的话,我回去让她给个说法,她到底是不是还想要这个家?

  “她还要的话,就跟我儿子办复婚,不要的话,她就搬走。这样一直下去,不是个办法!”

  “大妈,办复婚蛮方便的,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还有两寸大双人合影照片3张,就可以了。”工作人员终于等到机会插上话。

  “那就好。那我们先回去。”老人拉了下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儿子,“今天就让她给个说法。”

  我住大房间,她住小房间

  3月1日上午,还有一对年轻夫妻复婚,原因也和离婚后住在一起有关。

  他们走进结婚登记室时,工作人员就觉得这对小年轻有点眼熟。“你们办结婚登记吗?”

  “是的。”两人相视一笑,笑得很神秘。

  “哦……是复婚。”工作人员一翻他们证件,想起来了,“半年前我给你们办的离婚,我说怎么看着眼熟。”

  “是的。”男的说,“现在想想,当时也没什么,都是些小矛盾,离婚以后,她也没有搬出去住,还是住在一套房子里,只不过我住大房间,她住小房间。”

  “后来呢,我们越来越觉得当时分开太冲动了,想想还是来复婚吧。”

  20分钟后,两人领上结婚证,手拉手走了。

  儿子升上高中前允许女方居住

  “离婚不离房,这种情况现在还真不少。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一般有两个原因。”工作人员说。

  “一是因为住房,离婚后,男方或女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这种情况,双方一般会在离婚协议书里写上一条,比如,其中一个房间允许对方居住,直到其找到住房,或再婚后搬出。

  “还有一个原因,是夫妻双方怕离婚影响孩子,这些家庭一般孩子年龄都不大,还在读书,为尽量减少对孩子学习的影响,夫妻双方约定,双方仍住在一起一段时间。

  “曾有一份离婚协议书里写着:到2009年9月1日儿子升上高中前,男方允许女方居住,但每月应支付男方1000元,作为住宿费用。

  “夫妻离婚后,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仍住在一起的,来复婚的也不少。

  “这些夫妻,本来离婚时多是一时冲动,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离婚后住在一起,再考虑到家庭、孩子的因素,还是觉得破镜重圆好。

  “当然,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没有干涉对方生活的权利。

  “也遇到过有些夫妻,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经常还要干涉对方的交际、交友等,经常吵闹,这样,还是分开住的好。”

  记者注:离婚不离房,这是个现代婚姻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如果您是有类似经历的婚姻当事人,或者就此问题您有些话想说,请发电子邮件到:kbyhz@hotmail.com,我们一起聊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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