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自曝前科法院轻判改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6:52 扬子晚报

  在因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周文逵为逃脱一死,坦承之前所报的是假名,并且1997年还杀过另一人。法院认为其举动属于自首,由死刑改判死缓。

  34岁的周文逵是江西人,2003年10月28日凌晨1点多,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容发停车场北区3、4号仓库门前,周文逵因张某占用了其雇主的停车位卸货而与张某吵了起来。周文逵捅了张某一刀,张某受伤后跑离了现场,周文逵持刀追赶。当张某摔倒在地时,周文逵又持刀连捅张某数刀,致其死亡,周文逵当场被抓获。就擒后,周文逵一直报的是他表哥的名字陈建华,2004年3月16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5月21日,法院以陈建华的名义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接到死刑判决书后,周文逵突然报出了他的真名,称陈建华是他表哥的名字,因为其在1997年曾参与抢劫杀过一人,怕法院查出后对他从重处罚。他自己交代,现在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自知已经被判了死刑,不管怎么样也要试一下运气,便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了表现自己的诚实态度,他主动交代了此前的罪行,希望法院能够念他自首而从轻发落,免除死刑。广州市中院日前审理认为,周文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还伙同他人抢劫杀人,依法应该数罪并罚。虽然周文逵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自首。但是,他同时又构成累犯,依法应对其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法院于日前仍然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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