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交通厅长检举他人从轻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6:58 扬子晚报

  北京电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案,由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该案已审判完毕。

  石发亮受贿案是我国近年反腐行动中查处的涉案金额巨大,级别达厅级的大案,石发亮受贿人民币1497余万、美元48万、港币37万。石发亮因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从轻处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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