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表态“郑筱萸”不能当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6:58 扬子晚报

  针对“郑筱萸”名字被一家公司抢注鼠药商标一事,前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网站上明确表态,“郑筱萸”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具有不良影响,将驳回此商标注册申请。

  2月28日,沈阳飞龙制药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第5大类的“耗子药、鼠药、灭鼠剂、杀害虫剂、杀寄生虫剂”商品上申请注册“郑筱萸”商标。(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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