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权利 和谐与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7:20 扬子晚报

  3月9日各报,两大焦点交相辉映: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引起两会内外强烈反响;万众期待的物权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代表委员展开热烈议论。

  在中央和地方各报的重要版面上,代表委员们表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一了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

  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羊城晚报》引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的话说,它体现了对不同物权主体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也体现了现行宪法的精神。

  由此可见,两会上两件大事的思想基础与核心是一致的。正如《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中说,“‘共建’和‘共享’都要落实到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上。”新的法律也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捍卫。

  人大代表将有“现任”农民工的消息占据了各报的显著位置,让农民工代表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更有力地保障他们的各项利益,众望所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说,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各报纷纷援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韩大元的话说,这次全国人大在有关法律草案中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问题,应当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新京报》的社论认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关人民代表名额的分配,还没有充分体现出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干群差别。增加一线劳动者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可谓顺应民意舆论之举。但在为此叫好的同时,社论也尖锐地指出“代表工农”比“工农代表”更为关键。它提醒人们注意,选举出一定数量的工农代表固然重要,但让工农代表真正代表工农更不可忽视。这些代表应通过公正的程序产生,具有真正的代表性,他们众望所归。???????????? 新华社 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