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7:42 扬子晚报

  新华社电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毛蕴诗对记者说,近年来,由“欣弗”、“齐二药”等引发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令人关注,而家庭过期药品已成为另一个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巨大隐患。他建议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毛蕴诗担忧地说:“大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得不到有效管理,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之手,重新进入市场流通,后果十分严重。”他援引一项统计数据说,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各种家庭小药箱流出的。

  “目前我国法规没有对医药企业回收过期药品作出规定,”他说,“在条件成熟时,国家可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作为药企的药品售后服务法定义务写入《药品管理法》,还可考虑设立一个过期药品回收基金。”毛蕴诗还建议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定在“3·15”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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