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8:1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陈丽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革广西区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何培嵩代表今天提出,由于我国没有建立起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公示制度,致使公众对于食品质量的信任度不断下降,容易产生恐慌和猜疑,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应在条件成熟的城市逐渐建立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公示制度,进而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进。

  何培嵩认为,当前,广大群众对于食品质量的信心依然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把食品的检测信息及时公开出来,依靠群众监督市场。为此,建议逐步推广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公示制度:一是实行网上公示。建立食品质量信息网,将食品质量检测的结果上网公示。二是实行媒体公示。将检测结果每周定期在报纸、电视台上予以公布。让老百姓看得明白,吃得放心。三是实行市场公示。该公示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商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公告栏或板报上将食品质量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四是保证检测结果公布的时效性。食品经营单位收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在结果出来后马上公布出来,而不要在相关单位整改后才公布。五是改进食品检测的周期和频度。将定期检测与突击检测结合起来,使不法商家无法逃避,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六是建立食品质量检测问责制度,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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