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发热房车存款送前妻身陷拮据“后悔药”吃不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08:36 南京晨报

  晨报讯近日,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接到一起离奇的民事诉讼案。2005年,南京一名事业有成的私企老总和前妻离婚后,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绝交信”,表明把家产、房子、汽车全部送给前妻。该男子再婚日子过得不富裕,后悔当初决定,去向前妻要家产时被拒绝。

  娶了娇妻没有时间陪

  通过一份文字感人的案卷,记者了解到,30岁刘先生是浙江人,在南京经营一家智能化软件公司,2002年,经人介绍,25岁的他与一个23岁的南京女孩许某认识并结了婚。当初,刘先生在市区拥有一套120平方米房子,有一辆50万元的轿车,还有50多万元的存款,妻子许某没有正式工作。

  “我工作确实太忙,经常出差,每个月只能回家三四天,奇怪的是,妻子却没有丝毫怨言,为了排解她的寂寞,我帮她在驾校报了名,帮她买了许多健身、美容卡,我想让她生活过得充实一点,没想到,原本老实的她却因此变坏了。”刘先生说。

  给外遇妻写“绝交信”

  2005年3月份的一天,刘先生从上海提前2天返回南京,可直到第三天晚上妻子才回家。不久,刘先生从妻子的好朋友那里获悉,妻子和一个开舞厅的男人同居在一起,只是在他每月回家几天时才回来。妻子也当面承认了。

  在刘先生的坚持下,双方友好离了婚。离婚前夕,刘先生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绝交信”放在了许某的床上。信中写道:“……你原本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你的家庭没有给你带来富裕的生活,我是多想一辈子地照顾你,爱护你,我这么努力地工作,就是想让我们将来的生活过得更好……可是,你却是这样背叛我……我不会违背当初娶你的诺言,我不会带走你的幸福,房子、车子、存款、还有所有的家用电器,原来属于我们的,现在统统都给你。”据介绍,2005年3月,许某保管的现金存款已经达到了150万元。讨家产遭到前妻拒绝

  离婚后,许某很快找到了男朋友。2007年1月,刘先生和一个女同乡结了婚,在江宁租了房;花了2万元钱买了辆二手富康。婚后不久,新妻得知刘先生把私人财产全部送给前妻后,天天和他吵架。这时,公司也连续亏损。“没办法,我只好找到前妻许某,向他说了自己的近况,希望她能够把当初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重新还给我一半,但是,许某非常绝情,把我写的信拿了出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应,是不能反悔的。刘先生深感后悔。

  崔武律师认为,刘先生错就错在当初感情用事,“绝交信”构成“增与合同”,因此对方只要有信在手,就很难通过打官司讨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陷入了生活困难,但刘先生目前生活无忧。崔武律师建议刘先生目前应该与前妻好好协商,尽量挽回一些财产。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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