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价大闸蟹“减肥”了(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0:57 城市晚报

  

定好价大闸蟹“减肥”了(图文)

  大闸蟹:我也没那么沉啊。郭霄霄/配图

  ■记者 杨惠/报道

  本报讯您曾多少次买到与价签不符的商品,又曾有多少次上了“最低价”的当,昨日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公布了2006年十类价格欺诈伎俩。

  第一类:通过“价签”说谎

  案例:大闸蟹“减肥”

  某酒家供应大闸蟹,消费者购买8只规格为200克的大闸蟹,总价400元,经当场复秤,8只规格均为150克,没有达到200克的规格,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第二类:前后不一样

  案例:准备两套菜单蒙人

  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菜单,在结账时提供价格高的菜单。

  第三类:欺骗性语言

  案例:最后三天经营

  某商场以“全场5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消费者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两种商品按5折销售。某服装店在销售服装时,在店门口挂起宣传条幅,宣称“合同到期,最后三天经营”。经调查,该店从开展此项宣传起,已经营了半个月。

  第四类:“最低价”没出处

  案例:独家还称“全市最低”

  某电器销售公司承诺某品牌电视机全市最低,价高可以退还价差金额。经调查,此品牌电视机在该市独家销售,市场上没有其他商家销售,所称的市场最低价无从比较。

  第五类:打折说到不做到

  案例:打8.5折还要加100元

  某服装商店用公告牌向顾客推荐某品牌服装全场8.5折,但消费者购买该品牌貂领大衣,标示零售价格为1998元,按8.5折计算后销售价应当为1698.3元,而实际标示销售价格为1798元。

  第六类:处理商品须公开

  案例:“处理品”字样缺失

  某商场在销售有效期即将到期的牛奶时,没有标示该商品属于处理品,也没有标明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

  第七类:钻“赠品”空子

  案例:“买一送一”模糊

  某月饼经销商在销售一款248元/盒的月饼时,宣传“买一送一”,未标明馈赠商品的品名。消费者购买这款月饼后只获赠了市场销售价格为10元左右的饼干。

  第八类:附加条件不写清

  案例:商家广告开空头支票

  某电器销售商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某品牌手机仅售608元,没有标示其他附加条件。当消费者到该店购买时,经营者称应当带广告来;当消费者带着广告再来购买时,经营者称“先到先得”,该款手机已销售完。最后消费者没有买到这款手机。

  第九类:别轻信“原价”

  案例:商场刚开张哪来原价

  某服装商场开张当天,就进行全场8折的宣传。经调查,商场内商品标示的原价从未在这家商场内交易过。某商场在销售某品牌服装时,标价签标示原价2800元,现价1800元。经调查,该款服装从未以2800元销售过,标示的原价只是生产厂家提出的全国市场建议零售价。

  第十类:口头竞“低”蒙人

  案例:人家比他卖价低

  某建材市场同一品牌木地板有多家销售的经营者,某消费者到该市场12号摊位购买该品牌木地板,该摊位经营者称自己销售的地板比30号、35号、40号摊位的经营者销售价格低,每平方米200元,属于本市场最低价。经调查,35号摊位经营者的实际销售价格为16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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