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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写明: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