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按摩所昨天接“红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2:0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从业人员没有行医资质,就以“中医”为名给患者推拿针灸;按摩所、理疗所没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就宣传能够包治百病。昨天,在市北区卫生监督所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中,14家擅自开展中医活动的生活按摩所被取缔,3家涉嫌非法行医较为严重的按摩所被立案查处。

  扎针人员没有行医证

  记者昨随市北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昌平路的一家推拿理疗所,推开门就看到一名患者全身被扎成了“刺猬”,头部也扎了6根针。这里的工作人员既提供不出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没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针灸设备的消毒也不规范。

  14家按摩所被取缔

  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按摩”、“中医推拿”、“中医保健”、“刮痧”、“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大力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患者。市北区卫生监督所将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专项整治市北区假借中医名义、以治疗为目的的理疗、推拿按摩活动的生活按摩所、理疗所。

  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了23家生活按摩所、理疗所,其中14家被取缔。同时,对位于昌平路的民生堂专业推拿理疗所、位于错埠岭三路的若一堂和位于吴淞路的推拿馆等3家涉嫌非法行医性质较为严重的按摩所予以立案查处。(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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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规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开展上述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非医疗机构开展上述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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