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11•21”特大交通事故案处理结果三名被告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3:58 黑龙江日报

  陈宝琨 钟文玉 记者 邵晶岩

  本报讯双城市周家镇11·21特大交通事故案,犯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的有关人员,近日被双城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2006年11月21日,驾驶员关景全驾驶的黑AL2628号客车在送小学生上学的途中,翻到该镇苏家窝棚与刘正屯之间的一桥下,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0多名学生受伤。

  2006年11月24日,哈尔滨市纪检委“11·21”事故调查组认定,原双城市交警大队副教导员佟某、原双城市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中队长孙某、原双城市周家镇运管站站长崔某对“11·21”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移交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佟某、孙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疏忽,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佟某、孙某定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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