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降税等于“薄利多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4:0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拿王府井百货集团来说,在1992年以前,每挣100元,上缴的所得税和调节税加起来就有87元,所以到1992年王府井百货成立38年时,除去缴纳的税款,利润加起来只够盖一座仓库。”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冰在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给大家算了一笔如此“惊人”的账。

  新税法带来公平竞争

  她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资企业的税率降低至25%,这将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虽然内资企业税率降低了,但由于企业获得了更多资金用于发展,税源扩大了,最终国家财政还是以“薄利多销”的形式增加了。

  刘冰代表说,2006年,王府井百货实现的纯利润为3.17亿,而缴纳的各种税费就达到了4.1亿。其中企业所得税1.3亿,占利润所得的13.2%,还有其他税费14项共1200万。再加上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企业的税费超过了利润的65%,这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是比较重的。“此次提交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也是国家立足于长远利益、涵养税源的重要措施。”

  希望相关政策尽快细化

  但刘冰代表认为,所得税法草案的第50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于连锁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很大难度。”刘冰代表说,第一,不用说跨省市,就是在同一城市设立非法人机构都是非常难的。“我们在重庆开了两个店,本想一个注册法人机构,另一个店注册非法人机构,结果所在的两个区都不同意,都想把税‘留’在自己的区。”

  第二是企业也“不敢”设立分支机构。“如果设立了,最终会被要求在当地注册法人,否则企业在当地的生存环境就要受到很大挑战,各种支持就没有了,各种检查、罚款接踵而来。正常的经营秩序就会被打乱。”王府井百货目前在全国设立的商场都是100%股权的法人公司,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赋。刘冰代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并细化相关的政策,协调各方的利益管理。 王萍J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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