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籍代表提议出台工资税前扣除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内资企业人力成本渐高,粤籍代表审议《企业所得税法》时提议:工资如何税前扣除盼细则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陈晓鸿、李宜航、王雷、夏杨、张军、尹安学报道:昨天,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在广东团分组审议会上提议:待《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后,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落实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适用相同的工资“据实税前扣除”的政策。

  李春洪说,目前,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的税前工资扣除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内资企业是按照计税工资标准(即每个人1600元G月)进行税前扣除,外资企业则是“据实扣除”,即按工资的实发数额扣除。另外,与工资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扣除额度,内资企业最高扣除标准分别是按计税工资标准的14%、2.5%和1.5%;而外资企业同样是按实际工资发放额度的相应比例扣除。由此导致内、外资企业工资发放承担的成本有较大差异。

  此次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十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第十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现有法规并未对工资是否可以“据实税前扣除”作出具体的规定。内资企业究竟能否与外资企业一样实现工资支出“据实税前扣除”?从什么时候可以这样实施?李春洪指出,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内资企业正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人力成本的占比逐渐提高,工资扣除方法的政策调整意义重大,希望有关方面及早出台实施细则。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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