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责任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5:28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哈尔滨3月9日电 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双城市法院了解到,2006年“11·21”双城“送子车”坠桥事件的部分责任人已审理完毕,双城市交通局运管站周家分站原站长崔秀丽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2005年夏,双城市运管站周家分站的工作人员将关景全(另案处理)驾驶的无营运证且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客车扣留,交由周家分站站长崔秀丽处理。

  关景全找人说情,崔秀丽明知是接送学生的无营运手续车辆,却在未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将该车放行。2005年、2006年春节前,关景全通过他人给崔秀丽送去猪肉和豆油。

  2006年11月21日6时40分,关景全在驾车送学生上学途中,该车翻到乡村一桥下的水沟里,造成8名学生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12月8日,崔秀丽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崔秀丽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因崔秀丽犯罪以后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依据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还认定原双城市公安交警大队副教导员佟双影、原巡逻二中队队长孙凤林犯有玩忽职守罪,因其有自首情节,二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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