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立足改进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7:0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仇琳)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加快农村金融改革被确定为2007年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之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提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立足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杨子强说,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村金融组织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金融机构思想转变不到位,“但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

  杨子强建议,政府应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规定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当地。同时,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他指出,当前,国有

商业银行
邮政
储蓄机构通过系统上存、资金拆借、购买国债等方式将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或非农领域,导致县域资金外流,县域金融抑制问题较为突出。如目前河南省仅
邮政储蓄
机构就从农村吸收存款近900亿元,这些资金投放在农村,将大大改善农村的资金环境。

  杨子强认为,应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他说,目前农村金融业务种类较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门槛偏高。“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苛刻,贷款过分强调抵押和担保,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资产,难以获得贷款。”他说,政府要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积极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及民间金融组织,要规范准入标准,提高机构质量;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积极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诸如《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服务,减少因法律盲区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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