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敦促中国企业走向乐善好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7:1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李建敏 海明威)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一些政协委员们对目前中国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欠佳表现提出批评,敦促它们在“乐善好施”方面更为踊跃一些,为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王翔引述相关资料说,中国有捐款记录的企业只占企业总数的1%,而这一比例在西方国家却高达90%。

  “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除了经济增长以外,还需要社会道德文明的提升,而民间的、自发的慈善事业就是一个社会文明的表现。”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席方黄吉雯说。

  为何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们不爱“乐善好施”?究其原因,王翔说:“中国人曾经穷怕了,现在有了钱,将钱看得很重,怕露财露富。”

  委员们认为,目前中国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其他配套政策对企业的慈善行为缺乏吸引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只有通过10多个国家级的基金会、促进会捐赠才能享受税收优惠,程序、手续比较繁杂。” 王翔说。

  如何鼓励中国企业更积极、踊跃地参与慈善事业?方黄吉雯建议,国家在政策上推动企业建立各自核心业务的同时,更应推动企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一个以“回馈社会”为核心价值的“企业文化”,强调企业与社会的共荣以及共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鼓励企业发动员工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回馈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会长王鹤龄建议,政府应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上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和体系。“比如,明确捐赠行为和税收之间的鼓励政策,有利于企业均衡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从而推动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慈善活动。”

  事实上,中国政府正计划通过立法鼓励企业进行慈善捐赠行为。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的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个法律条文改变了以前企业做慈善还要缴纳税收的不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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